大家好呀!我是小浙!是“浙里办”官方答疑小助手。
最近的私信中,大家经常提到“无犯罪证明”,大家对于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方式都有疑问。今天小浙将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起来看看吧!
01、办理条件
@个人需要:
个人因从事特定职业、担任特殊岗位、出国定居等需要以其无相应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正当事由,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查询: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bob体育平台下载:升学入学、就业从业资格条件的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需要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犯罪记录的,可以向属地派出所或者同级公安机关申请查询公民的犯罪记录。
@办理材料:
公民申请:
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定居国外中国公民的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的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等。
单位办理:
单位申请查询个人犯罪记录的,应当提供单位公函、经办人工作证件、被查询对象的姓名、查询事由及依据。
申请查询对象系外国人的,除前款材料外,须一并提交查询对象的近期照片;依法需要公证的,须另行提供公证材料。
02、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入口:
您也可点击下方图片,通过微信“浙里办”小程序直接进入。
@线上办理步骤:
进入服务后,填入个人信息后,进行信息确认即可完成办理。
办理完成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将会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
@线下办理:
1.本省户籍的可向省内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申请。
2.居住满6个月的外省市流动人口可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
3.港澳台居民和居住时限符合要求的外籍人员,向居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03、常见问题
@无犯罪证明办理多久可以拿到?
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出具《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受理回执》。
1.对于单位查询的,在受理后三日内将查询结果书面告知查询单位。
对于个人查询的,在受理后三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人。
2.因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七日,同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需向其他司法机关核查的,核查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注意事项:上述的三日、七日是指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可以委托办理吗?
委托办理目前只支持线下办理。
委托他人申请查询的,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现场获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受托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委托非近亲属办理的,需提供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申请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1.派出所受理后须查询犯罪记录信息系统或纸质档案。
2.被查询人正在被调查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不予出具无犯罪证明回执。
3.查询结果涉及已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依法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证明内容注明犯罪记录来源、证明事由、查询期间等。